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

大學回憶錄 卷二

卷二 青澀的大一(2)

就這樣上了何其擇的機車,騎向東別,因為很近沒多久就到了,剛到東別時看到一整排的商店,突然有身在台南市的感覺,於是我問何其擇:好熱鬧阿,這裡是台中市嗎?可是我心裡覺得很怪,因為這裡記得已經離市區11、12公里了,好像過高速公路後就沒看到什麼店家,怎麼這裡感覺很像台中市區?何其擇說:ㄜ....ㄟ....這裡是龍井鄉啦。我嚇一大跳,怎麼一個鄉這麼熱鬧,這我在台南還有其他的地方真的沒看過,這裡可以算是全台灣最熱鬧的"鄉"了,後來我住久才知道這裡是因為東海大學的學生住在這,食衣住行育樂全在這邊,所以才會這麼熱鬧,而龍井鄉其實非常的荒涼,龍井的真正市區我後來有去過,一整個鄉下的感覺,跟東別是天壤之別。

在東別沒待一兩分鐘就騎回了宿舍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,我幾乎什麼都沒看到,感覺就是騎到東別再騎回去,有點莫名其妙,但是初次跟同學見面也不方便多說什麼。回到宿舍後我就在宿舍走走逛逛看有沒有新同學。而就在我努力找尋之下,認識了兩個新同學,一個是林建揚,一個是陳哲男,都是B班的同學。建揚跟我在大一上感情還不錯,可惜只念一學期就被二一了,而哲男人很白爛,但撞球打得不差,我的撞球都是他教的。

到了隔天早上,隔壁房間的B班同學和平(跟我同一家族,喜把妹,不好相處)來找我問說要不要一起去逛街,有約班上的女同學一起去,我聽到有女的心裡很高興,二話不說馬上就答應了。我們一行人決定搭台中客運到市區去,我到了校門口很興奮的找看看是不是正妹,結果令我大失所望,只有兩個女的,一個還可以另一個就非常普通了。這時一個A班的同學游象松跑來跟我打招呼,我只記得他穿著淺藍色的T-SHIRT,瘦瘦的,跟我差不多高,人很NICE,後來我們成為了好朋友。之後上了公車我都在跟象松聊天,而沒多久約莫二十五分鐘後到了SOGO二館前下車,我們一行人先去逛SOGO二館,二館幾乎都賣比較貴的物品,但是生意非常的差,走進去繞了一圈,發現一隻螞蟻都沒有,專櫃小姐人數比進去逛的人還多,真是冷清異常,我當時還以為台中的百貨公司都是如此呢,結果那間二館如我料想中在我大一下就結束營業了。後來我們繼續往二館後面的精明一街前進,精明一街在剛設立時可是非常火紅,算是台中一個非常特別的景點,整條街呈現著異國的風情,路的中間放滿了許多可以坐下來喝茶的桌椅,店家還不算少,但也沒很多,整條街長度大約一百公尺左右吧。我們一行人就挑了其中一間店面坐下來喝茶聊天,這時我注意到我們一行人裡有一個看起來很"臭老"的人很孤單的自己一個人坐在那不說話,諸位猜猜是誰?答案揭曉就是顏廣杰啦,我跟顏廣杰第一次見面就是在精明一街喔,我那時還不認識他,後來我倆也成為了好朋友。

逛完了精明一街,這時我突然覺得台中的景點好像都有點冷清,相較於台南的北門路、中正路、安平老街、成大那附近跟百貨公司人潮都少上許多,完全沒有台灣第三大城該有的氣勢,坦白說台南的白天是比台中要熱鬧的,但到了晚上應該是台中略勝一籌喔。接著和平提議要去打撞球,我從來沒摸過撞球也傻呼呼的跟著大家一起打,我握著球竿感覺身體非常不協調,瞄都瞄不準也不會架竿,後來索性就隨便撞了,這時跟我同一桌的顏廣杰站在我身後消遣我道:好準喔,剛剛進了一顆,但是好像瞄歪了也進。我聽了感到很尷尬悻悻然的走到旁邊去。因為那時完全跟顏廣杰不熟,所以我也沒回他話,但那時感覺這人還不難相處。

打完了撞球就準備赴歸啦,沒想到短暫的台中市區一日遊這麼快就結束了,我的感覺是,有點小無聊,台中的景點很特別但都不有趣,完全沒有令人想再去逛的衝動。我當初還在想,原來台中市這麼無聊,那大學四年不就沒地方去玩了。不過是我想太多了,之後才發現熱鬧非常的逢甲夜市跟熱鬧程度不輸逢甲的一中街。我的大學生活其實是豐富且多采多姿的,而台中的景點除了科博館跟美術館外,幾乎都在晚上才有看頭,想去台中玩的朋友們可要選對時間阿。

說了這麼多的遊記,該回來提一下宿舍跟大學校園了。在開學前我有花了大約半天的時間仔細走了東海校園一遭,也繞了一圈我住的那棟宿舍,我發現東海的校園裡樹木蠻多的,但是教室跟宿舍包括圖書館跟中正堂都很老舊,尤其是宿舍跟教室,好像是50年代的產物,一整個破舊阿,我們的宿舍很像山裡面的渡假村小木屋,但還要更為老舊一點,而教室也是走復古風,走在其間感覺自己好像回到民國六十幾年....@-@而東海牧場只養了幾頭牛在那,此外無特殊之處,男餐很難吃,紅林餐廳也很難吃,印象中喜歡去紅林因為美眉多阿,我都是去那邊看妹的,醉翁之意不在酒,再難吃都吃的下去。而宿舍匯集著來自全國各地的人,還有遠從東部跟澎湖的同學,每個地方的人生活習性跟習慣都不同,思考模式也不一樣,甚至連口音也略有出入。我回到自己的宿舍坐著,即將要開學了,所有的一切將重新開始,大學是怎麼上課的呢?會認識哪些同學呢?班上有沒有正妹呢?阿,好想回家阿。我看著窗外,家裡的一切突然浮現在腦海....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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